南昌住房公积金能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吗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1:27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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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,南昌住房公积金不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且不申请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可在购房一年内(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)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,职工本人、配偶及其直系亲属(仅指职工的父母、子女)可同时申请提取。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,职工本人、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(不含贷款金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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